以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伴随着国家对于乡镇经济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金融监管部门在农村普惠金融措施上也进行了大力的推进和发展。相关部门要求乡镇银行金融机构坚守定位、回归本源,从地方发展角度出发,为乡村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有针对性的扶持项目,为国家的乡镇经济发展战略带来实质性的助力。
我国在十九大中提出了乡村振兴的重要发展战略,以“三农问题”的解决为议题,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设想。金融服务掌握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命脉,而在此基础上的乡村金融服务发展要求,更加需要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相关策略中存在问题的剖析和解决力度,促进相关经济措施的有效落实,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政策支持。
我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具体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一、一些金融机构在为乡村企业提供帮助时,缺乏正确的认识,只单纯地在农贷方面提供了必要的服务项目,没有真正领会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金融措施的含义,导致老百姓对于金融的需求缺乏多样性;二、地方金融机构对于国家制定的针对“融资难”问题的相关规章条例没有很好地理解和实施,致使地方金融服务缺乏必要的创新性和自我协调机制,地方资金扶持工作处于疲软和松懈的状态;三、没有形成有效的交流机制,对一些具体的问题无法做到及时上报和解决;四、乡镇银行网点的信息化水平过低、地方服务人员素质过低,导致地方银行没有充分发挥网点综合服务能力,国家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战略指导得不到有力的落实。
在此基础上的改进措施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不同的金融机构应该对具体的乡村扶持工作进行有效的职能划分,在各有分工、协同合作的过程中,达到共同为乡村振兴服务、整体提升乡村经济发展的效果。如其中与“三农问题”相关的具体职责应落实在邮政储蓄、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支农职责,为农村合作社、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而地方政策性金融机构则重点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改善,发挥自身充足资金能力的优势,为农村基建作出应用的贡献。
创新融资模式。政府为金融机构提供必要保障,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分散,保证金融机构能够主动参与到支农服务中去;充分发挥财政杠杆的价值,在财政措施上给予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为乡镇企业的项目贷款提供还款来源;政府通过将多种产业的串联,鼓励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担保,实现运行管理的封闭性,有效确保产品流和现金流的安全。
利用科技手段,将金融贷款“网络化”,方便农民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额度贷款和保险的选择,并针对不同的行业和本地特色产业设立专门的贷款项目,方便农民更加便捷地进行贷款;另外,地方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方式,推动网络支付的金融网络服务模式,加快网银业务在农村实际生活中的普及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的活力增长。
总之,对于金融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措施推进,需要金融部门与政府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创新,在响应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过程中,不断挖掘金融部门在地方发展中的巨大潜力,为地方经济带来实质性的发展助力。(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登兵)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