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股东大会议案被否 原管理层或将彻底出局
7月23日晚间,近期因管理权交接受阻成为市场关注焦点的新潮能源披露当天下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唯一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反对票与赞成票比例分别为54%对46%。
公告显示,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未获通过,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珺金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正红广毅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中盈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 家承诺主体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A股市场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属于少见案例,此事还要追溯至本月上旬。7月7日晚,就在能源科技等9名合计持有新潮能源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海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前夜,新潮能源突然发布公告,声称将于7月23日在北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豁免股东承诺的议案。该事项缘起2015年和2016年新潮能源在实施发行股东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时,相关股东曾承诺“持股期间将不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对于公司的“好意”,相关股东并不领情。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当事股东发现在其并未提交相关书面函件申请的前提下,新潮能源便擅自发布上述公告,或涉嫌虚假信披。“部分股东向上市公司致函,要求撤销相关公告”,7月13日晚,新潮能源发布更正补充公告,应东珺惠尊、东珺金皓申请,东珺惠尊、东珺金皓自愿继续履行承诺,不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并撤销了几位主体的申请。
7月8日,能源科技等9名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罢免了刘珂、范啸川等6名董事及刘思远、陆旭等2名监事,并选举出新任董事及监事。
知情人士表示,7月7日新潮能源原管理层以董事会名义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7月23日阻挠新任董事及监事出席股东大会的同时,又安排已被罢免的董事出席该次股东大会并签署相关文件。原管理层或是希望借此“狸猫换太子”之法,试图挑战7月8日股东大会作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使上市公司形成双头董事会的局面,以最终达到长期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但事与愿违,原管理层此举遭到新潮能源多数股东的反对。此外,如若上市公司或对股东大会决议存在异议,可于股东大会召开完毕6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前任管理层或因缺乏充足理由而尚未做出上述行动。
新潮能源7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授权代表何亮表示,今天股东大会投票结果表明已经被罢免的原管理层不得人心,并且彻底丧失了正当性。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希望原管理层尽快配合接管移交工作。“公司原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本应担任主持的原董事长刘珂远赴海外,仅剩下2名已被罢免的董事现场出席,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何亮表示。
从昨天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来看,新潮能源原管理层欲强化“内部人控制”的计划受阻,顺亿能源等9名股东在控制权接管交接过程中再次取得突破,这场因为前管理层公然违抗股东大会决议的“闹剧”,结局已经渐趋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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