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创新助力“办理破产”价值最大化——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现实篇)开播侧记
2021年8月18日上午,“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正式开播。本届云峰会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全国30多个城市、170多位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破产管理人、投资机构代表、网拍机构代表、金融系统代表,以视频采访参与的形式齐聚一堂,通过新浪微博、百度直播、网易新闻等多平台直播,突破时空限制,给破产法学界、实务界和社会各界带来了一场精神盛宴。
让“办理破产”数字化 网拍将资产价值评估交给市场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具有极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将“办理破产”列入十大一级指标。“办理破产”牵涉面广,需要的知识结构复杂,被称为是“办案与办事的结合、开庭与开会的结合、谈判与裁判的结合”。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动破产案件审理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国已经设立14家破产法庭、近100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及专门的破产合议庭集中办理破产案件。全国各级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纳入中介机构5060家、个人管理人703人,全国各地迄今为止共成立了131家管理人协会。不过,在各地积极开展破产司法实践探索的同时,仍然存在债务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意愿不强,破产案件中债权清偿率较低、审理周期较长、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长王欣新教授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实施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中国的经济社会要全面市场化。“比如基于网络平台的创新操作模式,包括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在网上进行债务人财产拍卖等一系列活动,对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建新在致辞中也表示,作为会议的两大主旨,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和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都需要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系,需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作用。他强调, 信息化是破产审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浙江全省法院通过阿里拍卖系统成交标的4326件,成交金额208.38亿元,充分展现了信息化手段在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效果方面的路径优势。”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办理破产”也在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服务优势而充分数字化。例如“破产案件办理钉平台”—— 一款面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等多角色、多终端的协同办公系统,基于案件办理在线化、债权会议远程化、财产管理协同化、文书管理自动化、数据统计实时化,以及司法区块链加持等产品特点,可大大提升法官和管理人的办案效率。
在本次峰会上,来自北京破产法庭的资深法官王玲芳表示,把破产财产的价值判断交给市场,且通过网络拍卖产生的高溢价率使她印象颇深。她还在视频中分享了她办理的第一起通过网络拍卖处置财产的破产案件。
“那是一家曾经生产手机的企业,因为资不抵债、停止经营多年,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其能够处置的财产包括一些办公设备和手机芯片。由于手机芯片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所以芯片起拍价的确定成为当时的一个难题。”王玲芳说,“我们指定了管理人,经网络询价进行估值,最终我们确定的起拍价是200元。但通过网络拍卖,最终成交价达到数千元。”
同样,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欧阳兵也曾面临过破产资产价值评估的难题。据欧阳兵介绍,其曾作为管理人处置一块工业用途土地及上盖建筑物,该历史用地处置的最大难点在于档案不齐,地块划分不清。通过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清查历史档案,并向买受人披露后,欧阳兵当时所在的清算组选择通过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标的物从300多万起拍,在网络拍卖过程中,价格很快突破千万,最终成交价是1800多万。”欧阳兵指出,这次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处置破产案件财产,一方面实现了企业股东的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让工业用地回归市场,实现了其本身的价值。
上海破产法庭法官吴炯指出,“办理破产”的成本是世界银行对各经济体办理破产进行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财产处置成本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保障债权人权益最大化的同时,为了有效缩短资产处置时间、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他们将信息化手段贯穿于破产案件财产处置的全过程。“比如在财产的评估阶段,我们探索网络询价的方式,想尽一切方法为案件减少费用支出。2020年,我们共采用网询方式20余次,总估价已达到7000余万元,光这一项我们就省去了相当可观的评估费用。”
让资产价值最大化 破产法市场化实施是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曾指出,破产程序最核心的两个概念是债务人财产和破产债权。“归集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并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公平有序的分配,这是破产制度的根本特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破产程序本身就是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徐阳光认为,要让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最根本的途径之一就是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的最大化。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引入了市场化的破产规则,强调破产法的市场化实施,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关键也在于资产的市场化处置。
围绕现有破产网拍的实践和探索,不少业界人士也分享了各自的体会和感悟。
“网络拍卖存在便捷、快速、影响力大的特点,降低了拍卖进入公众生活的门槛,使网络拍卖成为了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交易方式,对于破产案件财产的价值发现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美丽表示,建议逐步完善确定相关的规则,并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拍卖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二是兼顾拍卖效率;三是基础规则与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衔接。
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董璐表示,网络司法拍卖自诞生以来,在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降低财产的处置成本、增强财产处置的透明性等方面,与传统的线下拍卖相比存在较大的优势。
实践中,借助互联网平台处置破产资产取得高成交高溢价的网拍案件不在少数。上海破产法庭法官吴炯介绍,上海破产法庭自2019年挂牌成立以来,仅通过阿里拍卖这一平台处置的破产财产的成交金额就已达到63亿余元,包括1元起拍标的,平均溢价95倍多;而包括1元起拍标的,单独算商标等一些无形资产的溢价甚至超过700倍。
“除了房产、机动车等常规商品以外,一些特殊的商品也能够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成功处置。比如,我们曾经通过拍卖平台处置过一块仓储用地,当时它的起拍价是3.06亿元,经过151轮网上竞拍,同时还带着133次的延迟,最后以5.76亿元成交。”吴炯举例说道。
据悉,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之“现实篇”,经过8月18日上午6个小时的直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8月19日上午8点将播出“探索篇”(约4小时时长),8月20日上午8点将播出“未来篇”(约4小时时长)。欢迎大家继续收看。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