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技助力音乐教育: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的创业烦恼
近期,市场教育监督管理部门对乱象纷呈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治处罚,行业内部分企业被处以顶格罚款,k12教育发展前途未卜。
而与之相反,素质教育则受到更多政策支持。教育部推进中考美育改革试点,将科技与美育相结合的数字音乐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公司创办已有十余年,致力于推行数字化音乐教育进程,用科技助力音乐教育发展。如今,公司在全国已有500余家校区,在学读学员有10万多名学员,毕业学员超百万.。
但数字音乐教育的创业之路却充满波折,由于行业内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恶意竞争事件频繁发生,罗兰数字音乐教育也曾卷入与同行的侵版权纠纷案件中。
数字科技弥补传统音乐教育痛点
据了解,罗兰数字音乐教育集团的董事长程建铜先生,曾担任日本电子乐器制造商和销售商Roland公司总代理。他目睹了电声乐器对传统音乐制作模式产生的颠覆性影响,并敏锐地察觉到数字音乐教育已经具备一定技术基础,网络化,AI化将会成为音乐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国内音乐教育存在诸多痛点。一方面,行业缺乏标准化体系,多由分散的琴行、家教承担教学工作,行业内没有统一标准。另一方面,音乐学习离不开课后练习,但练琴过程枯燥无味,家长又很难在课后对孩子进行专业指导。因而很多学生中途放弃,鲜有人能长期坚持。
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罗兰教育探索出一套将电子乐器数字音乐技术与音乐教育结合的方案,教研团队精心研发出一整套音视网数字化的标准课件及教材,避免由于教师水平不同而造成授课内容差异。同时通过游戏化、智能化的方式提升学生练习兴趣和效率,弥补传统教学中的痛点。
2010年,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罗兰教育在上海开办了第一间自营学校,积累教学与推广经验,取得一定成效后开始采用加盟授权的模式,加盟商付费下载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标准化教学。近几年来,由于移动支付方式与知识付费观念的逐渐普及,罗兰教育也将开始采取直接面向学员收取费用、与加盟商分成的商业模式。
此外,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罗兰还研发出多种数字乐器开展了销售定制音乐器材、组织全国性比赛及社会艺术考级等相关业务,已经拥有了较为丰富的音乐教育生态。除了音乐教育,罗兰教育也有意发展音乐鉴赏教育,响应国家“数字化美育”的号召,对更大范围的受众进行启蒙式的音乐教育。
持续数年的知识产权纠纷
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罗兰教育的创业过程并非一帆风顺,2018年,公司卷入了与乐斯教育的知识产权纠纷之中。
罗兰教育董事长程建铜透露,公司的某位高管曾将数名研发人员工带走成立乐斯教育,推出与罗兰数字音乐教育高度相似的产品,用以吸引投资,进行全国市场推广。
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就此于2018年对乐斯教育侵害其专利提出起诉,而乐斯教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罗兰教育专利无效的申请,并拿到国家知产局专利无效的行政决定。随后罗兰教育对该行政决定提出诉讼,历经一审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3月29日最终作出判决,支持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的上诉,认定乐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无效上诉请求不成立。
除了专利被侵犯之外,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的品牌名也被宣传推广滥用来误导消费者。现在打开百度搜索引擎,搜索“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可以看到乐斯教育借用罗兰数字音乐教育名义来宣传。对这种侵权盗窃知识产权,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罗兰教育将依法对其进行追究赔偿。
此类事件,是数字教育行业创业艰难的一个缩影。知识产权确权、维权困难为数字教育的市场推广、投资融资都造成了不良影响,程建铜认为行业内建立知识产权意识已迫在眉睫。
计划融资布局数字音乐教育OMO模式
在资本层面,罗兰数字音乐教育由于此前现金流一直运转良好,没有进行过融资。但新冠疫情的发生改变了程建铜的观念:“遇到疫情就要半年、一年停摆,还是有资本介入比较稳,发展快。”他也指出,教育行业的特性决定罗兰数字音乐教育无法像互联网公司一样“玩快钱”,需要时间的沉淀与积累才能获得回报。
目前,罗兰数字音乐教育计划通过融资发展OMO模式,把已打通的线上线下教育,完善形成线下当面授课、线上课后练习、丰富学习内容,增加更多趣味性并参与参与演出的完整闭环。程建铜认为,音乐教育并不只是培养演奏技巧,而应通过学习、演出,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协作能力,实现素质教育。
此外,加强教师培训也是罗兰数字音乐教育融资之后的计划之一。程建铜认为:“科技能够助力音乐教育老师,但不能完全代替老师,好的老师是要热爱教育,喜欢孩子的”。
未来,罗兰数字音乐教育还会进一步开拓市场,用数字科技打开音乐教育的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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