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首月保费突破千万大关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专属养老保险试点自今年6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各家试点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专属养老保险产品,这些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市场反响到底如何?近日,记者从浙江人保寿险了解到,作为浙江第一家试点销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险公司,该公司推出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福寿年年”开展试点销售后,仅一个月时间承保保费已突破1000万元。人保寿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试点销售开局可谓“良好”。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如何养老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通常来讲,现代养老体系的三大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养老体系建设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才能发挥作用。相较于第一、第二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是更为市场化的养老方式,承担着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和弥补养老资金缺口的重要使命。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以实现养老资金的稳健增值和终身领取,有效化解投资风险和长寿风险,为个人及家庭提供长期的养老保障。中国银保监会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作为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6家试点保险公司之一,中国人保寿险认真贯彻国家相关部署、紧跟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人保集团工作要求,于7月12日正式启动“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简称“福寿年年”)试点销售。
除养老年金外,“福寿年年”还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呵护养老、体现关爱,传承财富、延续保障。综合以上特点,“福寿年年”既适合企业管理人员、经商人士、公务员、律师、工厂负责人等对退休生活品质要求较高的群体,也非常适合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餐饮、零售行业人员、务农人员等需要提升保障水平的群体。
浙江人保寿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寿年年”一经推出就具备了很高的市场人气,公司签发浙江市场首张专属养老产品保单后短短1个月时间保费即突破千万大关,令人倍感欣喜,也更深感责任重大,惠民政策还将继续延续到2021年11月11日。人保寿险将温暖践行“人民保险 服务人民”企业使命,不断提升服务品质,真正让服务有温度,凝聚起开拓未来的力量,打造服务人民的“新标杆”!【人保寿险浙江分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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