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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澄清与国药药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律关系的声明

2021-08-11 14:32:43 来源:钥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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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我司发现国药药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药药材(山)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伪造、变造印章向相关行政机构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未经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授权,擅自使用国药药材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对此,我司发出如下郑重声明和严厉警告:

1.对于国药药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药药材(山)医药有限公司屡次商标侵权的恶劣行为,我司已于2020年期间先后对其及相应监管机构发送过《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使用集团品牌问题的函》《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药材(山)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集团品牌问题的公告》《商标侵权投诉书》《商标侵权警告函》,且已于2021年3月年期间向发送《股权转让通知函》,启动退股程序;

2.国药药材(广东)有限公司,名义上从国家工商公示系统显示,是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为国药药材前任董事长、原实控人(2021年2月之前任职国药药材董事长)管理国药药材期间,在未经我司股东大会同意及授权情况下,擅自违法违规收取企业挂靠费用的企业,国药药材从未参与过国药药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何实际经营及经营决策;

3.国药药材从未授权国药药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药药材(山)医药有限公司使用我司任何之注册商标,也未授权其以 “国药药材”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投资或合作;

4.对国药药材(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药药材(山)医药有限公司实施的上述违法违规、侵权等行为,我司将向公安机关控告、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同时我司将保留依法严厉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行政或民事法律责任的追诉权。

请相关主体对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质信用、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利益受损。

特此声明。

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证据附件文件:

1.《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药材(山)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集团品牌问题的公告》

2.《商标侵权投诉书》

3.《商标侵权告知函》

4.《股权转让通知函》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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