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战略合作公告
“说好话、办好事、做好人!” 是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的服务宗旨。
左:李殿华国家一级美术师、中书协会员、中国食文化研究会药膳员副主任、中蕴华盛有限公司懂事长
右:罗托资深学者,中国祈福文化大会创始人、中国文化书院研究员、北京华文公司总顾问
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是在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了弘扬我们党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为人民谋幸福的丰功伟绩,为了积极响应党的二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为了为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北京华文民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蕴华盛有限公司就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活动的合作问题进行了公开公证的讨论,双方达成了合作协议,现公吿如下:
第一条:项目介绍
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活动是资深学者、中国文化书院研究员罗托先生于2012年创立(版权人),委托北京华文民参文化有限公司经营的文化项目。
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活动是采用公益的形式对外开展工作,目前已举办过《中国民营企业家祈福泰山》、《中国民营企业家祈福衡山》、《中国民营企业家祈福韶山》等活动。
第二条:合作准则
1、双方的合作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而制定,依照我国文化产业有关发展章程及北京华文民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文民参》)的相关管理规定而制定。
2、双方的合作范围是在国家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下开展工作并由《华文民参》负责解释。
第三条:合作条款
双方基于共同的理念,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合作事项:
1、甲方同意将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活动授权由乙方自主经营,自我承担责任和义务。
2、乙方同意按照本合作协议的条款来开展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活动的工作,自愿承担由此项活动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损失。
3、经双方协商同意,本项目在运营中,如需甲方配合的如出席会议、宣传策划、工作人员派遣及招商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双方不得相互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同意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如有违背则视为违背本合作协议论处,受害方有解除合作的权力,情况严重的将交给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5、经双方协商同意,其合作的时间暂定五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执行。
6、双方一致同意将中国祈福文化大会暨《发展论坛》活动的常设机构定于我国的首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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