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知名拆迁律师杨在明:首位参与拆迁立法的律师
根据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积累的实践经验,他牵头组织编写了《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得到了专家学者、律界同仁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其中,严格程序、先补偿后征收、明确权利救济机制、增设公众参与权、规划听证制度、根据违法建筑形成的不同原因区分补偿等建议条款,出现在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
他,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被最高检察院主管的《方圆律政》杂志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律师写法规建议稿获高度评价,成参与拆迁立法第一人
杨在明律师,是山东大学民商法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杨在明1993年开始做律师,2004年进入北京律师界,开始接触征地拆迁案件。
当时市场化拆迁方兴未艾。北京南城的一座四合院被划入拆迁范围,但住户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四合院内已有三户被区建委裁决搬迁,杨在明律师在关键性的听证会上慷慨陈词,使得强拆令流产,随后又对三个裁决提起行政复议,成功将裁决撤销,办理的第一起征地拆迁案漂亮地打赢了。
此后,杨在明律师在北京代理了多起征地拆迁案,如三里屯拆迁案、法裔女作家金宝街四合院拆迁案等,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的结果。
面对当事人和同行的夸赞,杨在明没有骄傲,而是沉下心,从承办的案件中不断总结。
2009年11月,成都发生唐福珍事件。这起事件,更是激起了杨在明律师对当时的拆迁法规不完善现状的思考。
结合办案实际,杨在明律师发现,国有土地拆迁已经走上有法可依的道路,但集体土地拆迁还存在着巨大的立法空白,而拆迁矛盾的焦点大多集中在集体土地上面。
对农村房屋的拆迁如何调整和规范?当时,主要由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来调整,但这是否完全符合被拆迁人的利益?是否符合中央关于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基本精神?
杨在明律师还发现,不同的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差异很大,即使是同一个地方的政策,在不同的时期甚至在较短的时间内也会迥异。
出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规势在必行!基于这些思考,为了尽一份律师的责任,杨在明根据自己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积累的实践经验,牵头组织40位拆迁律师共同编写了《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
这份凝结了杨在明律师团队数年理论与实务经验的“民间法规”,得到了专家学者、律界同仁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其中,严格程序、先补偿后征收、明确权利救济机制、增设公众参与权、规划听证制度、根据违法建筑形成的不同原因区分补偿等建议条款,出现在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著名法治思想家郭道晖教授为此将其书写的横幅“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杨在明”赠与杨在明。
杨在明始终对拆迁领域的立法保持关注,并积极参与其中。9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即将实施。杨在明带领在明律所13位律师,在该条例修改公开征集意见阶段,向自然资源部提交了修订建议。
在建议稿中,在明律师提出,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也是土地所有权人之一(《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故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机构应该包括“村民小组”这个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令杨在明团队感到欣喜的是,即将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中,“村民小组”已经作为审批通过机构出现。
作为律师,杨在明是参与拆迁立法第一人。从这个角度说,杨在明在拆迁法规上的理解程度,和对我国征地拆迁现状与问题的深入理解程度,显然也算得上律师中的第一人。而这对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权益,有着非常重大的作用。
因社会影响力,他被评为“影响中国时代十大风云人物”
在很多律师眼里,征地拆迁案件风险大、收入低,是“脏活儿”。但杨在明不这样认为。2012年,杨在明创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
2012年以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已代理征地拆迁案件2万多件,当事人遍布30个省市自治区,一些案件中的当事人超过5000人。几乎每起案件,在明律师都为被拆迁人争取到了应有的合理利益,甚至比政府的原定补偿标准高出几倍。
轰动一时的平度3.21征地案,是由杨在明律师团队代理的。在杨在明律师团队努力下,政法机关追究了拆迁方的刑事责任,一人被判死刑,两人被判无期徒刑,拆迁户获得附带民事赔偿。该案震慑了暴力逼迁的不法分子,对推动拆迁法治化进程意义重大,被评为“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
2018年,由杨在明律师团队代理的“许水云案”,是推动拆迁法治化进程的又一个标志性案件。该案历时三年,从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受到社会关注。最终,最高法院确认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责令其依据实际赔偿时间点的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确定行政赔偿标准。这一裁判打破了现有法律的滞后性,体现了国家对产权保护的决心,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多年来,杨在明在征地拆迁领域,和团队成员一起努力着。他也亲身经历了征地拆迁法规的不断完善:从最开始的开发商直接实施拆迁,到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征收与补偿主体;行政强制拆迁的废止;暴力拆迁的大大减少。
因贡献价值与社会影响力,杨在明曾被评为“影响中国时代十大风云人物”、“律政年度拆迁律师”,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年度优秀律师。
能取得这样的业绩,与杨在明律师长期对拆迁业务的司法实践、规律总结分不开。
2010年,杨在明律师的论著《房屋拆迁以案说法实用指南》和《拆迁案例胜诉指引》,分别被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5年,《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析》和《我是这样代理拆迁案的》,分别被法律出版社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这些征地拆迁方面的理论成果,有利地指导了在明律师的办案实践,培养了一大批征地拆迁领域的律师人才。目前中国的拆迁律师,杨在明的弟子已占半壁江山。
为了提高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办案质量,杨在明律师还倡导在明律所建立了模拟法庭制度,让案件在模拟法庭上真实预演,从而帮助律师发现问题,提升办案质量。
接受采访时杨在明律师表示,他坚信,行政诉讼的本质是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他愿意为被拆迁人的利益继续努力,为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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