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融通最新清退消息
根据裁判文书,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被告人周勤得、王兵共同出资成立了安徽天贷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4月更名为安徽天贷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贷公司),周勤得任法定代表人,王兵任总经理。2013年3月,天贷公司设立“徽融通”网络投资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向社会公众推广其P2P信贷投资模式,以发布借款标书为名,许以高额利息,拉全国各地投资人进行投资。
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被告人汪超担任天贷公司运营总监。2013年11月20日,被告人王兵将其在天贷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被告人周勤得,但仍担任天贷公司总经理职务直到2015年7月。
2016年6月1日,被告人周勤得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年6月23日、6月25日,被告人王兵、汪超先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归案后,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裁判文书显示,经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截至同年6月2日,天贷公司共吸收投资人4876户资金2274497330.29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天贷公司日常开支、龙舒酒业生产经营等用途;王兵任职期间天贷公司吸收的投资额为1096660496.75元;汪超任职期间天贷公司吸收的投资额为1031604996.75元;投资人实际未兑付金额为284314270.18元,扣除酒水兑付投资人金额43772372.88元(2016年5月31日-2016年12月2日),投资人实际未兑付金额240541897.3元。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周勤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王兵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汪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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