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大报告:提高中小企业的就业承载力还需提振市场需求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台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稳定就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的增值税减免、所得税减免和金融支持等政策,在2021年得到延续。不过,在后疫情时代,进一步减税降费的空间有限,而市场需求下降冲击体现出持久性。日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发布一份报告指出,为提高中小企业的就业承载力,除优化现有的扶持政策外,还需实施提振市场需求的政策。
该报告是由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李涵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蒋涛共同撰写。
一、各类规模的中小企业都吸纳大量就业
根据增值税的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可以按照年营业收入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上)、小型(年营业收入120万至500万)和微型(年营业收入120万以下)三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于2020年8月和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影响的调查。调查数据表明,在中小企业中,这三类企业的数量占比分别为11%、17%和72%,而员工人数的中位数分别为29人、11人和5人。由此可以得到,这三类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占比分别为37%、22%和41%。
微型企业主要通过企业退出和进入来影响就业。在微型企业中,计划停止经营或已经停止经营的企业占比为25%;在小型和中型企业中,该占比分别只有14%和9%。在计划停止经营或停止经营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都计划再创业。对于微型企业,再创业的比例为85%,高于小型企业的78%和中型企业的77%。由于微型企业基数庞大得多,这类企业的退出和进入行为对就业的影响更大。
中型企业主要通过调整员工人数来影响就业。中型企业中计划裁员或者已经裁员的企业占比为23%,高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17%。与此同时,中型企业中计划扩招或者已经扩招的企业占比为19%,高于小型企业的11%和微型企业的10%。由于中型企业的平均员工人数更多,这类企业的裁员或扩招行为对就业的影响更大。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起到稳定就业的积极作用
为应对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我国出台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四项:减免或者延期缴纳税费,提供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提供水电、场地租金等补贴,以及延长贷款期限或者提供优惠贷款。对于这四项政策,回答得到政策支持的中小企业占比分别为30%、23%、10%和8%。中型和小型企业中回答得到政策支持的占比略高于微型企业。
获得政策支持的微型企业,具有更低的退出比例和更高的再创业比例。与没有获得政策支持的微型企业相比,获得税费减免或者延期缴纳支持的退出比例为20%,要低8个百分点,再创业的比例为88%,要高4个百分点;获得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的退出比例为17%,要低11个百分点,再创业的比例为85%,基本相等。
获得政策支持的中型和小型企业,具有更低的裁员比例和更高的扩招比例。与没有获得政策支持的中型和小型企业相比,获得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的裁员比例为10%,要低13个百分点,扩招比例为14%,要高5个百分点。
三、市场需求下降或将限制中小企业承载就业的功能
市场需求下降成为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主要困难。有40%的中小企业回答面临需求下降问题。相比之下,回答经营成本高(企业负担重)、融资难或同业竞争激烈的中小企业占比分别只有21%、13%和21%。从营业收入来看,2020年上半年同比下降的企业占比达到66%,2020年第三季度同比下降的企业占比仍然高达49%。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面临的市场需求环境基本一致。
从需求端着手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还比较缺乏。现有的扶持政策集中于解决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和融资困难。在2021年,制度性减税政策得到延续。主要包括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实行1%的征收率,以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等。同时,在金融政策方面,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保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以及降低实际贷款利率等。这些减税降费政策能够继续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但是,受到财政收支的约束,进一步减税降费的空间有限,而市场需求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市场需求下降和就业之间存在不良循环。市场需求下降导致中小企业对劳动要素的需求下降,进而降低这部分居民的收入;居民收入不足,又会反馈为市场需求下降,进而又导致中小企业对劳动要素的需求减少。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居民收入,特别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造成较大的冲击。这是中小企业市场需求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通过促进居民消费来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进而促进就业,成为一条新路径。
四、政策建议
中小企业吸纳了最大比例的城镇居民就业。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企业负担和资金流动性冲击,已经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并且起到稳定就业的作用。不过,新冠肺炎疫情对需求下降产生的冲击更加持久,而这方面的扶持政策还比较欠缺。因此,通过扶持中小企业来稳定就业,除了延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财税和金融政策外,还需大力刺激市场需求。
首先,提振消费者信心,增强市场需求。对于低收入居民,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可以采取负所得税、消费券、消费补贴等的方式,抵消新冠肺炎疫情对收入造成的负向冲击。对于中高收入居民,可以鼓励企业根据产品特征,采取促销、客户体验等方式,引导消费者释放需求。
其次,优化现有的税费减免政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政策效果表明,提供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能够较好的稳定中小企业就业岗位。在增值税和所得税减税空间不断缩小的情形下,可以减少中小企业用工方面的费用,比如降低社保缴费、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等,以降低用工成本,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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